为规范公开招聘法律工作人员(恩平市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以下简称“购买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程序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竞争,达到择优选人用人的目的,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法律(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考虑);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思想品德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能熟悉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购买法律服务助理人员1名。主要从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辅助工作: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
3.做好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的相关衔接工作;
4.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调查取证;
5.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等参考资料;
6.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草拟行政复议文书;
7.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开展调研等工作;
8.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9.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购买法律服务人员报名表》,把该表格的电子版(须带电子照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电子邮箱(jms395020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恩平市司法局招聘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购买法律服务人员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由市司法局招聘组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本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
六、待遇
人民币52,000元/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税费等各项费用),由恩平市司法局向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
被聘用人员与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等,由其与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另行约定。
本公告由恩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0750-7371550。
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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